根据《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汕人社函〔2022〕279号)、《关于做好“稳就业十六条”有关就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汕人社函〔2023〕319号)和《关于做好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汕人社函〔2025〕226号)的规定,现对柯贤芳等278人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(标准为1850元/月/人);廖燕璇等8人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(每月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和的50%计算);傅秋雁等6人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(标准为中职、大专、本科5000元/人,硕士研究生7000元/人);陈彦中1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(标准为10000元/人);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八仔万事屋谷子商店(个体工商户)等2家企业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(标准为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之和);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八仔万事屋谷子商店(个体工商户)1家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(标准为招用3人以下2000元/人;招用4人以上每增加1人3000元/人)的情况进行公示。
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我局联系。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11日-2025年10月17日;
联系单位: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;
联系电话:0754-89619722
附件:1、申领就业创业补贴公示名单